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发布了《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经事后核查发现原公告中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1月 3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 1月 3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5%,最高成交价为2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037.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更正后: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1月 3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 1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5%,最高成交价为2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037.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见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